1.銀行月結單及水單。
2.銷售票據:發票、合同(注:香港沒有稅票,收據亦可)。
3.成本票據:發票、合同。
4.費用票據:辦公費用(水電、電話、房租、管理費用和購買辦公用品的費用,工資等相關費用);經營費用(注冊公司費用、年審費用、廣告費、運費及速遞費、本地車船費、差旅費、業務招待費等);固定資產票據;投資相關文件。
5.其它相關文件:香港公司注冊證書復印件;香港公司商業登記證書復印件;香港公司章程正本一份;香港公司周年申報表;所有公司變更資料(若有);做賬次年度的頭3-5筆購銷發票及相應的收付款單據等。
1.設計與制作發票、收據、送貨單以及其它單據。
2.每月記賬、季度記賬、年度總賬。
3.根據貴公司提供的賬目,編制會計報表,包括資產負債表,損益表及附注。
4.計算應課稅盈利或虧損。
5.安排執業核數師核數。
6.處理稅務局評稅結果并知會貴公司,作下年度的合法稅務安排。
1.評估、報價、商洽后簽訂做帳報稅協議。
2.預交款項。
3.整理單據,帳務處理。
4.做帳完畢。
5.付尾款。
6.交由核數師審計。
7.審計完畢。
8.報告交股東簽署。
9.會計師持簽署的審計報告去政府報稅。
10.相關文件返還客戶。
可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按月、季度或半年度提供一次帳務資料,前提是要確保做帳、審計和報稅有充裕的時間。